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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昙石山遗址出土神灯赏鉴

2014/5/17 13:50:33文物鉴定与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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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昙石山遗址出土的“神灯”昙石山遗址出土的“神灯”

      林瑞明

      灯,作为一种照明工具在我国由来已久,但其究竟起源于何时至今却尚无定论。《楚辞·招魂》载:“兰膏明烛,华镫(灯)错些”,这是目前我国古文献中关于“灯”字的最早记载,说明在战国时灯具已经出现,且已被大量的考古发现所证实。但是,战国时灯的结构已相当完善,而且造型也很优美,显然,在其之前灯的发明和演变应该已经有了一个相当时期,只是暂时还未找到确切的考古证据。那么,我国最早的灯具到底诞生于何时呢?

      一、“神灯”的由来

      上世纪90年代末的一天,尚在筹建中的福建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来了一位日本客人,像往常一样,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老先生开始参观藏品。然而,当工作人员介绍到1996年昙石山遗址出土的一件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陶器时,突然这位老先生不再认真地听讲解了,而是非常仔细认真地端详着这件器物,大半天,老先生说:“您错了,这不是‘壶’而是灯具。”后来才知这位老人是日本庆应大学的名誉教授、著名海洋文化研究专家江坂辉弥先生。据他称,在日本长野县的绳文时代遗址中也发现了很多类似陶器,有的甚至里面还残留有“灯芯草”。虽然日本的绳文时代较之昙石山遗址晚了一两千年,但器物类型大体相似,所以后来这件器物便有了一个神圣而更具精神内涵的名字——“东方第一神灯”。

      该陶器基本特征为泥质灰黑陶,平顶、长颈、实心,顶缘外凸且起凸棱两道,扁折腹,上、中腹各起凸棱一道,颈腹交接处镂一椭圆形大孔,腹部中空,下附喇叭状圈足,足部有4个对称且不规则的圆形镂孔,器表呈灰黑色,通体素面,保存完整。器身通高28.6厘米,顶径3.5厘米、腹径15厘米、足径11.8厘米(如图)。由于此类器物在昙石山遗址中只发现这么一件,在迄今国内考古中也尚属首次发现,其具体用途不明、缺少旁证,且相关研究资料不足,况且又出土于墓主人头顶的特殊位置,所以考古专家认为,如果它是灯,显然并非普通意义上的灯,应该是与当时人们某种宗教信仰和灵魂观念有关的“法器”。不过,也有学者通过与汉晋后我国长江下游地区墓葬中常见的随葬冥器“魂瓶”,以及我国古代较为流行的重要墓葬类型之一“瓮棺葬”的对比研究后,认为该陶器可能是我国早期的原始“魂瓶”,并且应该是由“瓮棺”演化而来。所以,长期以来,学界对该器物的认识普遍较为模糊,有关此陶器的命名问题其实至今也尚无定论。

      二、作为灯具使用的可能性

      从古文献记载来看,“灯”,古作“登”、“镫”、“锭”、“燈”。《楚辞·招魂》载:“兰膏明烛,华镫错些”;《礼记·祭统》载:“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曰:“镫,锭也。锭,镫也。因为锭中置烛,故谓之镫。”;西晋郭璞注《尔雅·释器》曰:“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郑云注:“瓦豆谓之镫”;周代“登”通“镫”,汉代方写作“燈”,而在春秋以前文献中尚未发现有“灯”字记载。“登”字下从“豆”,“豆”作为我国先秦时期普遍使用的一种饪食器,形制一般类似高足盘,上部呈圆盘状,盘下有柄,柄下有圈足,此特殊造型灵活方便,作为灯具使用有着天然的优越性,仅需在盘中附加一支钉便可将烛火固定,移动简单灵活且方便实用,而盘中支钉的出现也就成了区别灯和豆的主要标志。至此,一定程度上也就可以说完成了由豆到灯的转变,我国历史上最早完整意义上的“灯”也就此产生,可见最早的灯应该由豆发展而来。陶豆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我国古代最早的灯具,迄今我国考古发现最早的“灯”实物也出现在战国时期。

      而作为照明之物,“灯”显然是与“火”分不开的。《说文》注:“主,灯中火主也……今俗别作炷”,可见“炷”当为灯中承载火的主要部位,也即是盘中支钉灯芯所在。在更早的西周文献中虽未见“灯”字出现但已有“烛”字记载。《仪礼·士丧礼》注:“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说文》:“烛,庭燎大烛也。按:樵也。未执曰樵,执之曰烛,树地曰庭燎”;《周礼·司煊氏》注:“树于门外,曰大庭燎”。可见,西周时“烛”应是一种由易燃材料制成的火把,没有点燃的火把通称为樵,用于执持的已被点燃的火把,称之为烛;置于地上用来点燃的材料称为燎;放在门外的燎称大烛,门内的则为庭燎。因此,从文献记载上看,“烛”应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照明用器,也是灯的前身;但此时“烛”只是一种火把、火炬,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灯具。

      从器形结构上看,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上部呈圆锥形,顶端扁平,颈部颀长,下腹中空且较深,整体基本呈下宽上窄的塔状,仅于器身中部颈腹交接处镂一椭圆形孔作为器口。可见,在整体器形和局部结构上该陶器都与作为我国古代早期一般概念上的豆灯差别较大,作为灯具使用不仅无法较好的固定火源、通透空间不足,同时还会使得光线辐射面过窄、光照亮度值降低,显然有悖实用标准。另外,该陶器表面通体更未见有烟熏、油渍等火柱燃烧迹象,也缺乏作为灯具使用的直接证据。因此,将其命名为“灯”的说法应有失偏颇。

      三、与“壶”的联系与区别

      考古学者主要从专业角度,根据该陶器本身上部呈喇嘛塔状,下部为昙石山遗址同期出土文物中常见的折腹壶形,将其命名为“塔式壶”。 实际上,壶作为我国古代出现较早、使用普遍的一种盛器,最初起源于新石器时代,主要流行于商至汉代,一般用于装酒或装水,并且壶的式样也很多,大致有圆形、方形、扁圆形、八角形、弧形等。其中,商代的壶剖面多为扁圆形,深腹下垂,带扁方形贯耳和圈足,少量为长颈鼓腹的圆壶。西周的壶除承袭商代式样外,多设有圈顶壶盖,盖可倒置用作杯,耳多为半环耳或兽首衔环状耳。弧形壶主要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作品,器形为长颈,圆腹,腹旁有鉴,平底或圈足,壶颈向一侧倾斜,形状类似瓢瓜。春秋时期的壶造型较商周壶更为轻巧,多为扁圆壶或方壶。《春秋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载:“国子执壶浆”,注:“礼器,腹方口圆曰壶,反之曰方壶,有爵饰”;《说文》:“壶,昆吾圆器也”。这一时期,许多壶盖上端做成莲瓣形,也有一些在壶盖或壶身外表装饰鹤、龙、璃虎等立体动物形象。战国至汉代的壶则由垂腹改为鼓腹,下腹部内收,圈足微外撇或平底,底部小巧而稳重,显得更加秀丽灵巧。另外,这一时期也有提梁壶,提梁用数十节铜链串接而成,以便外出携带。

      从考古发掘出土的实物看,新石器时代的陶壶一般多为圆形,由口、颈、腹、足组成,部分在颈或肩部附单或双耳,且口部一般均位于器身顶端。至商周以后壶的式样才逐渐增多,相继出现了方形、扁圆形、弧形、八角形壶等;六朝时才开始出现腹部置流和曲柄的鸡首壶、羊首壶等;唐宋以后壶的流部逐渐增长,曲柄样式更日渐丰富。而从昙石山遗址出土该陶器器形上看,其上部为平顶、长颈、实心,中部折腹,下附喇叭状圈足,口则位于器身中部颈腹交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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